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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跟踪审计工作指南(校审函字〔2011〕2号)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3-15

一、 为了配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设工程项目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北航审字〔20102号)的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与服务职能,使跟踪审计工作更加精细、高效,特制定本指南。

二、 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及该项目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其它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跟踪审计工作均按本指南执行。

三、 招投标阶段的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审核、确认;招标控制价格(包括招标控制价、标底、招标拦标价)的编制、审核、确定。具体内容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项目管理要求,由审计处确定。

四、 审计处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其工作对审计处负责。

五、 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流程

1、任务下达。工程管理部门向投标人发标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审计事务所提供招标文件和图纸,并进行编制交底(包括招标范围交底、编制原则交底、工程现场交底等)。同时填写《工程项目招标信息表》(详见附件1),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审计处。

2、过程答疑。招标过程中如发生招标答疑,工程管理部门应本着不影响招标工作进展以及确保编制人有充足的时间调整编制文件的原则,及时将招标答疑文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和审计事务所并通知审计处。同时,当原《工程项目招标信息表》中的信息有变化时,应及时将修改后的《工程项目招标信息表》以同样的方式发至审计处,以便审计处对审计事务所的工作进行跟踪管理。

3 编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和审计事务所在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时,按照背对背的编制方式进行。在整个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双方不得进行沟通与交流。在双方完成工程量清单初稿的编制后,将初稿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同时送交工程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门初核。根据初核情况,工程管理部门确定并组织双方进行工程量清单的核对,指定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终稿,由审计事务所出具过程核对意见书并提交审计处存档。同时,工程管理部门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和审计处签订委托审计合同时,应将上述背对背的编制要求在合同中明确提出,并约定相应的保障手段。

六、 招标控制价格编制工作流程

1、任务下达。工程管理部门向投标人发标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审计事务所提供招标文件和图纸,并进行编制交底(包括招标范围交底、编制原则交底、工程现场交底等)。同时填写《工程项目招标信息表》(详见附件1),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审计处。

2、过程答疑。招标过程中如发生招标答疑,工程管理部门应本着不影响招标工作进展、以及确保编制人有充足的时间调整编制文件的原则,及时将招标答疑文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和审计事务所,并通知审计处。同时,当原《工程项目招标信息表》中的信息有变化时,应及时将修改后的《工程项目招标信息表》以同样的方式发至审计处,以便审计处对审计事务所的工作进行跟踪管理。

3 编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和审计事务所在进行招标控制价格文件编制时,按照背对背的编制方式进行。在整个招标控制价格文件编制过程中,双方不得进行沟通与交流(不包括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过程中的核对)。同时,在工程管理部门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和审计处签订委托审计合同时,应将上述背对背的编制要求在合同中明确提出,并约定相应的保障手段。

4 招标控制价的确定。根据工程招标进展安排,招标控制价在需要确定日期(具体日期由工程管理部门确定)前3个工作日密封提供至工程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门会同审计处、监察部门确定所选用招标控制价,并形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标控制价确认记录单》(见附件2)。如出现两份招标控制价偏差超过3%的情况,则由审计处委托审计事务所对两份招标控制价进行核对,并给出核对意见。根据核对意见,工程管理部门会同审计处、监察部门确定招标控制价,由确定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出具备案用招标控制价文件。工程管理部门依据确定的招标控制价开展招标工作。

5 标底/招标拦标价的确定。标底/招标拦标价文件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具体日期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开标日期确定)提供至审计处,由审计处会同监察部门确定所选用标底/招标拦标价情况,并形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标标底确定过程记录单》(见附件3)留存于监察部门。

如为市场招标用标底,则由审计处将选定的符合招标密封要求的标底文件进行二次密封,然后通知工程管理部门领取经过二次密封的标底文件。二次密封的标底文件由工程管理部门于开标当天带至开标现场,带至开标现场前,不得对二次密封进行拆封。

如为内部招标用标底/招标拦标价,则由审计处于开标当天将选用的标底/招标拦标价文件带至开标现场。

七、招标控制价格文件的编制格式与密封要求

1 招标控制价格文件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2 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格文件份数为两份,不分正副本。装订方式采用不可随意拆装的方式装订。

3 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格文件按照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进行密封,同时,两份文件应分别密封于不同的密封袋中。对于进行公开招标用的密封文件,其任一密封袋中的文件均应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要求。

4 招标控制价格文件的接收人(包括密封袋封面上的接收人)均应为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人名称。

5 工程管理部门在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审计事务所下达招标控制价格文件编制任务时,应同时将上述要求一并告知。

八、 审计处联系人

1、学院路校区工程项目

联系人:封家平电话:82315371电子信箱:fengjiaping@buaa.edu.cn

2、沙河校区工程项目

联系人:李世萍电话:82315371电子信箱:lisp@buaa.edu.cn



相关附件
· 1.工程项目招标信息表
·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标控制价确认记录单
·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标底确定过程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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