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工作简报
年度工作总结
审计处简介
机构职责
岗位职责
研究工作成果
办事指南
经责审计工作流程
专项审计工作流程
工程审计工作流程
委托审计工作流程
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其他工作流程
财务审计
专项审计
工程审计
本部门
校内相关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
其他
网站首页 工程审计 > 正文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9-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设工程项目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北航审字〔2010〕2号)相关规定,工程管理部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要求及时向审计处提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已验收需送审项目的结算资料提交至审计处,以确保各单位工程款付款的执行进度,缓解年底执行进度的压力,送审资料需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通知》(校审函字〔2011〕1号)要求。
北航审计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上一篇:关于年末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的通知
下一篇: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内部审计工作进程表(2014.04.01-2014.06.3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