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设工程项目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北航审字〔2010〕2号)之规定,规范和加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结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跟踪审计工作指南(2014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现就需进行招标阶段跟踪审计的项目要求如下:
1、 凡投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均应接受招标阶段跟踪审计。
2、 凡接受招标阶段跟踪审计的建设项目,在制定项目招标工作计划时,要按照工作指南中关于审计工作时限要求合理编制招标进度计划。
3、 凡接受招标阶段跟踪审计的建设项目,均应按照工作指南要求,及时将编制完成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等相关资料报送审计处接受审计。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跟踪审计工作指南(2014版)》
审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