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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2009年财字第01号)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3-15

工程训练中心主任王亮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派出审计组对工程训练中心主任王亮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200611日—20081231日。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训练中心各类资金账户收支及管理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等。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经费情况

审计期初(200611日)经费余额536,507.36元;

审计期间(200611日—20081231日)经费收入共计6,326,590.52元,经费支出共计5,327,660.76元;预算指标核减金额共计278.09元;

审计期末(20081231日)经费余额1,535,159.03元。

二、固定资产情况

王亮同志任职时,审计期初在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建账固定资产总额16,017,839.62元,审计期间购置增加1,478,815元,期末固定资产达到17,496,654.62元,比审计期初增长9.23%

三、审计评价

根据我们的审计,结合本人述职报告,审计期间,王亮同志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如下:

(一)会计责任方面

王亮同志审计期间经费使用能够按照学校财务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年度预算或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调整和执行符合规定,无超预算或未完成预算的情况。预算支出按照国家或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安排。收费管理执行学校规定,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使用不合法收据等问题,各项目收入较能及时、足额上交学校,未发现拖欠、截留、隐瞒收入以及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二)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及保值增值责任

审计期间本单位管理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安全、完整,无丢失、挪用、损坏、擅自处置等情况。

审计期间固定资产购置增加1,478,815元,期末达到17,496,654.62元,比审计期初增长9.23%

(三)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执行责任

王亮同志审计期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了本部门财产的管理办法并执行,但未针对“加工、实习费收入(项目代码:630801)”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收费时同一人员同时负责收费和记账,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前方收费控制不严。

(四)重大经济决策责任

审计期间经费使用的审批、合同签订符合规定程序;本部门经办的合同、协议合法有效,未发现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五)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洁自律责任

审计中未发现王亮同志审计期间存在违反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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