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北航审字〔2020〕3号)已发布。为更好落实和执行制度规定,现就2020年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于列入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建设工程(详见附件1),若确定今年不再实施,请按照新制度规定要求和程序提出取消申请,并填写附件2。
二、对于列入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将继续按计划实施的建设工程,且投资额在20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含)的,工程管理部门可按新制度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提出将其调整为仅结算审计项目;若未按时提出调整申请,则仍按跟踪审计项目接受审计监督。
三、对于列入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将继续按计划实施的投资额小于200万元(不含)的建设工程,仍按照原审计工作计划,接受仅结算审计监督。
四、对于未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建设工程,但因实际需要计划于今年实施的,不论金额大小,工程管理部门均应按附件3要求上报工程建设计划。新增工程建设计划,应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我处将根据上报的新增工程建设计划,按照新的制度规定要求和程序,调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上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请各单位按期申报。
联系人:王荣荣,联系电话:82315371
附件:1.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建设工程明细表
2.2020年度建设工程计划取消明细表
3.2020年度建设工程计划新增明细表
审计处
2020年8月31日